发票制度
1.如何获得发票
(1)上海明也办公用品商城所售商品都是正品行货,每张订单均自带中文机打的"商品专用发票"(图书商品用户自由选择是否开发票)。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凭证,下单时可自助开取。
(2)一个包裹对应一张或多张发票,不同的物流中心发出的包裹开具不同的发票,发票会随每次包裹一同发出。
(3)发票金额含配送费金额。
(4)如果您是首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,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复印件)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(复印件)、银行开户许可证(复印件)通过传真,或提供扫描件发送至商城客服:传真号码:021-3366-1987 ,邮箱地址:shop@shop.cn ,我们收到您的开票资料后,将会尽快审核。
2.设置发票信息
(1)"订单确认"页面点击发票信息旁边的"修改",可以修改发票类型(普通发票、增值税发票)、发票抬头(个人、公司),发票内容(明细、办公用品、电脑配件、耗材),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。
(2)如果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:——发票抬头可选择个人或公司名称;——除数码类、手机及配件、笔记本、台式机、家电类商品以外,发票内容可以据实选择商品明细、办公用品、电脑配件及耗材等。
(3)如果您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,您在下单时需录入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信息: ——单位名称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);——纳税人识别号(必须是您公司《税务登记证》的编号,一般为15位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);——注册地址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);——电话(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);——开户银行(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);——银行账号(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)。您提供的增票资质信息可以在 "会员中心-账户中心-账户信息-增票资质"下查询获取。请注意,一个账号原则上只能关联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只能选择商品明细。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。
3.开发票的注意事项
(1)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(2)如果您购买的是数码类、手机及配件、笔记本、台式机、家电类商品,为了保证您能充分享受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(售后服务需根据发票确认您的购买日期),不管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,我们都将随单为您开具,发票内容默认为您订购的商品全称,同时不支持修改发票内容。
(3)不同物流中心开具的发票无法合并。
(4)使用抵用券支付的金额不开具发票;订单中使用50元(含50元)以下的余额,不开具发票,积分商品不提供发票。
(5)如果您是自提客户,您付款时,工作人员将给您现场开发票,一个订单多件商品发票可以分开,但不能超过三张。
(6)如果您是非自提客户,一个包裹对应一张发票或多张发票。
(7)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,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、酒、食品、服装、鞋帽(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)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(国税发【2006】156号)。因此,您采购上述产品的订单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